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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
      2022-10-14 16:16     (阅读次数:)

      各部门:

      为加快推进我省创新平台建设,助推新兴产业集群集聚发展,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,根据《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》(豫发改高技〔2021〕777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现将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申报方向

      (一)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。重点聚焦集成电路、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、电子元器件、5G新型基础设施、新一代人工智能、网络安全等方向。

      (二)生物经济领域。重点聚焦临床医学与健康管理、新药创制、合成生物学、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、生物育种、可降解材料和生物安全等方向。

      (三)新材料领域。重点聚焦电子功能材料、高性能化工材料、先进金属材料、无机非金属材料、碳基材料和智能仿生材料等方向。

      二、申报要求

      (一)需依托大中型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,并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。

      (二)应聚焦申报方向,明确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,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,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。

      (三)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),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尚无省认定或命名的工程研究中心。

      三、申报数量

      (一)省有关部门所属单位申报数量

      1.双一流高校申报5家;

      2.创建双一流高校、承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的省3.属三级甲等医院、省政府直属科研机构申报3家;

      4.其余省属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申报1家。

      四、材料报送

      请各部门根据《管理办法》(附件1)和申报大纲(见附件2),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,于2022年10月21日前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(正反打印,白色封皮,纸质及电子版材料均需报送);同时填报《河南省2022年工程研究中心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3),仅报送电子版。

      联系人:郭战永  0373-3691985

      电子邮箱:kyc@hait.ark-shanghai.com


      科研处

      2022年10月14日



      附件【1.《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》(豫发改高技〔2021〕777号).doc已下载
      附件【3.2022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.docx已下载
      附件【2.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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